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四川旅游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川旅院继〔2023〕028号)、《关于开展四川旅游学院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川旅院继〔2021〕01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请各教学站点在继续教育学院本科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毕业论文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起止时间 |
计划完成内容 |
1 |
2025年10月20日前 |
遴选论文指导教师 |
2 |
2025年10月21日-10月31日 |
论文指导老师召开线下见面会或视频会议 |
3 |
2025年11月1日-10日 |
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指导老师下达指导任务 |
4 |
2025年11月11日-20日 |
查阅并收集相关资料,确定论文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开题 |
5 |
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月15日 |
完成论文初稿 |
6 |
2026年1月16日-3月5日 |
中期检查及论文修改(至少提交8稿) |
7 |
2026年3月6日-3月15日 |
论文(设计)定稿、学生提交电子及纸质资料和查重报告 |
8 |
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 |
9 |
2026年4月1日-10日 |
论文答辩 |
10 |
2026年4月11日-4月15日 |
根据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查重 |
11 |
2026年4月26日前 |
材料归档,提交论文(设计)、工作记录及成绩评定册、成绩汇总表等 |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准备、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开题,并报送指导教师和学生选题情况至学院。
2.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严格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等环节工作要求,有效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报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
1.2025年11月27日前,提交教学点电子版《四川旅游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四川旅游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
2.2026年4月18-26日,提交教学点答辩完成情况、学生论文与成绩资料。
具体包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及成绩评定册》、《四川旅游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四川旅游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注意:毕业论文+查重报告装订成册(论文封面为120g白色铜版纸),成绩评定册单独成册。
四、其他事项
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参加由四川旅游学院校本部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且答辩成绩不低于65分。
四川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1日